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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好巧啊,这不是大春吗?咦?李旦也在啊?你们也来这吃火锅了吗?”
李旦回过头,只见他们班的班长袁志超正笑呵呵地走过来,看起来装模作样的,显得要多假有多假。
袁志超的老爹是区里的一个领导,学习成绩也很好,篮球打的也不错,在班里面属于男神那一类的,平日里见到大春和李旦,目光从来都是跳过去的,连不屑都没有,直接就是无视!
这货今天是吃错药了吗?怎么主动过来打招呼了?
无事献殷勤,必定是非奸即盗!
李旦顿时警惕了起来。
很快,他就看出端倪来了。
袁志超表面上是过来跟自己和大春打招呼,眼神却若有意若无意地总喜欢在林仙儿身上打转,一看就是对林仙儿动上心思了。
袁志超在班里妥妥地属于班草一样的存在,就算放眼全校,也是能排的上名次的。
他一边谈笑风生,一边暗暗观察坐在李旦旁边那个女孩的反应,却发现对方好像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的风流倜傥,反而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到了火锅上面。
袁志超却丝毫不以为杵,他交往过的女孩就算没有一打,也有十个八个了,自然明白有的女孩属于天生脸皮薄的类型,不会主动去盯着陌生的男孩看。
“这家火锅的味道也还可以,就是档次和环境略差一些。”
袁志超一边说,一边顺势就坐到了林仙儿的对面,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微笑:“你好,我是大春和李旦的同学,我叫袁志超。”说着就把右手伸到了林仙儿的面前,竟主动寻求握手。
林仙儿好似没有听到对方的话,也没看到对方真诚的微笑以及伸过来的右手,继续用筷子在火锅里翻来翻去找肉吃。
袁志超也不气馁,右手依然伸在那里,并没有在碰到钉子以后立马缩回去的意思。
他已经总结出了追女孩子的三点要诀。
一是得有一副看得过去的皮囊。
这一点袁志超还是挺有自信的。
身高一米八二,身材和脸蛋都极其符合奶油小生的标准,正是现在大多数女生都迷恋的类型。
二是得有经济基础,得舍得在女孩身上花钱。
这一点袁志超觉得自己也完全合格。
钱包里随时装着两三千元的零花钱,虽然相对于已经工作的上班族来说算不上什么,但是在高中生里面已经算是相当有钱了。
第三点,同时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,那就是脸皮一定得厚。
追女孩千万不能脸皮薄,碰一两个钉子,被拒绝了三五次就心灰意懒,那可就完蛋的完了!
有时候,如果脸皮足够厚,就算第一点和第二点稍微欠缺一些,也是可以弥补的。
看着袁志超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,李旦无声地笑了笑,装作漫不经心地拿起火锅的漏勺,在滚烫的红汤里涮了涮,然后手腕微微一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