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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一直在等他给我打电话,哪怕是一条短信。于是我每天不停的刷短信,刷通话记录,一次次的翻阅过去的通信。当初他那么的爱我,我们隔了一年多才见的面,他还对我恋恋不忘,于是我就心软同意了,对我说早安,对我说晚安,问我吃过了没有,问我今天过的怎么样。他比章诚温柔,比他成熟,比他更照顾我,他让我慢慢去爱上了他,慢慢去融化我,可是最后的结果却跟过去一样。为什么我们会这样?
我每天都在等着他,过了一个礼拜,七天,168小时,10080分钟,604800秒,我等了那么久,但是没有等到。我先受不了了,于是疯狂的给他打了无数个电话,他都没有接,我想起了许久未用的MSN,于是又登上去,发给他的消息,他也始终未回复。
“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?是你先追求我的!”
“沙野,你对不起我!你跟他们一样都背叛了我!”
隔了十几分钟后,MSN终于响了一下,紧接着他的电话终于打了电话过来。
“为什么现在才接?”
“我在忙,你知道的,我很忙。”
“你是不是有新欢了?”
“恩。”
“她是谁?”
“我在东京的大学同学,她很优秀。”
“是吗?”
“Hua,最近还好吗?”
“一点都不好。”我说,“真没有意思,我准备回家继承家里的企业了,你要不要来中国发展?”
“开什么玩笑,我要去开会了,你手好了没,注意休息。”
“等一下!”
“还有什么事情吗?”沙野有些不耐烦。
“我……”
“以后不要再打电话给我了,MSN也不要再发了,我女朋友会介意的。”
“要是我不同意呢?”
“那我只好换掉电话号码了。现在用MSN的人越来越少了,我也不打算再用了。”
我在电话里沉默,再也说不出话来,骄傲让我率先挂掉了电话。我的目光往上移,看见了电脑里,沙野在MSN上发来的:“不要再来烦我了,我们已经结束了,不是吗?是你说的分手。”
我在电脑前掩面哭泣,手已经拆线了,可是那条丑陋的疤痕像条长虫一样被缝在我的手腕上,我甚至不忍心看它。
我冲出了家门,布鲁克斯在院子门口看见我,笑着冲我打招呼。我从他身旁极速跑过,一边跑一边哭。披着许久未剪的头发,我忘了自己跑过了几条街道,总之在这错综复杂的法拉盛,在墨西哥人、非洲人的目光下,一路往法拉盛公园跑。布鲁克斯看出了我的不对劲,一直在身后追着我,而几个街口的红绿灯,他追掉了我。
我终于跑到了法拉盛公园,这是一个夏天,烈日当空,大汗淋漓,浑身汗渍,我大喊、大叫,像个精神错乱的疯子,然后跳进了法拉盛公园的那个湖里。
我是个生命的懦夫,不配得到爱,也不想再得到爱。
这是我第二次寻求死亡。
但再一次失败了。
据布鲁克斯所说,我是被路人救起送进了医院。肺部严重进水,在ICU昏迷了两天才转入普通病房。当意识渐渐清醒后,我的大脑中就自动的闪现出了那天MSN里的那句话。男人总是把感情当做一场风花雪月,所以每次在感情中,受伤最多的永远都是女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