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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人在世,什么都可以抛弃,唯独两样东西抛不掉。
一是金钱,二是权利。
金钱甚至都可以抛弃,而享受过权利滋味后,恐怕众生难以忘却、舍弃。
早些年,慕容坤在江湖中最险、最恶的大雪峰里,虽不是那种振臂一挥就有几百个小弟往前冲的大头目,却有着几个实力足够强悍的朋友——实力接近江湖前十的朋友。
如此,身为帮主的他便拥有了名声和地位。
名声和地位也是把他锁在困在深山老林里十年之久的枷锁。
江湖是非常的残酷!
坐在哪个位置就得拥有相对应的实力,要不然的话位置会被抢走,命也会被拿走。
帮主之位倒是无所谓,可武林百强变成个半废物这种事情,他的仇家要是知道这件事,恐怕半夜都会笑得醒过来。
十分恰巧,解开枷锁的钥匙也是权利。
那夜之后,他不断的做梦。
梦到了许多过往的旧人、旧事,每个人、每件事在梦中时都是清晰可见,可醒过来之后却怎么也记不起来。
想不起来倒也无所谓,反正都是些打打杀杀的事情而已。
然而在梦中多次重回曾经那些潇洒自由、金迷纸醉的日子,每一口酒、每一次醉都犹如铁锤狠狠敲击着十三心里的那条锁链,唤醒他对于权力的渴望。
终于,心中的锁链断裂,身边那所无形监狱亦然崩塌得无影无踪……
…
他现在叫自己十三,原因很简单。
重出江湖的第四天。
十三终于看到在一处很小很偏僻的小村子里看到人烟。
当他路过村口时,几个村民扛着锄头正准备去田里干活,几个小孩们也在泥土里打闹,几个村妇则在路过村口的小溪边上洗着衣服。
看来人们的生活一切都和十几年前差不多。
当十三在村子里乱走时,看到有个胖胖的村夫牵着头小毛驴从家里出来,忽然生出个想法。
烈酒、怒马、奇女子——此三物乃是大侠闯荡江湖之标配,缺一不可。
驴和马都是四条腿,都可以坐上去,坐上去都会走,都可以省下力气,所以骑驴和骑马也没有什么区别,如果有的话…现在也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。
十三拦下胖农夫,一边掏钱一边问道:“胖子,你这头驴怎么卖?”
逃命时钱肯定要准备点的银两,这些年十三只不过花掉一点点买些油盐杂物,现在身上还有十几两碎银子,虽然不是太多,买头驴肯定是够的了。
“两万八千八,只收银票,不讲价。”
“什么!”
胖农夫嘴里说出来的这个数字,让十三差点直接抬手一掌把他劈死。
要不是这农夫看起来一副憨厚老实的模样,笑起来嘴上还有两个小酒窝,十三肯定会这样做。
“你说什么!?一头毛驴卖两万八千八百两白银,你当林被是刚从山里头出来的野人吗?”
“你不是吗?”这份怒火换来是胖脸农夫鄙视的眼神。
农夫眼中的十三——
是个花白头发随意扎着,脸上的褶子里布满尘土污垢,身穿着一件或是两件、还是三件……搭配而成破碎不堪的衣裳,脚下一边穿着布鞋,一边穿着旧靴子,靴子还破了个洞极其透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