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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见碎银子落在桌子上,发出当啷一声。这店家一把就抓了过来,还放到嘴里咬了一下。
原本还有点气急败坏的脸孔立马180度大转弯。笑得见牙不见眼的,急不喋的说道:“公子少待,蜂蜜兔腿已经在做了”。
林兴笑了笑没有作声,这店家识趣的也没在说话。
林兴看着店家的服饰。看着像明中期服饰。林兴装作不经意的和店家搭话。
“店家,闲着也是无事。给我说说,最近有什么趣事吗?”
“敢叫客官得知。最近最大的事,就是戚家军捣毁了倭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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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巢,把倭寇杀了个片甲不留。我们这些沿海的百姓,终于可以放心了”
明朝,戚继光时代,林兴心理默默的想着。
“店家,前面那个大城中可有什么英雄好汉吗?”林兴问道。
“说起咱们福州城啊,鼎鼎大名的便是福威镖局的林老爷。现在福威镖局的镖师可谓是走遍了咱大明的大江南北,林家已故的林远图公,据说当年可是武林一等一的人物。打遍天下无敌手呢。”
林兴明白了,这是笑傲江湖位面。
林兴吃着蜂蜜兔腿的时候。店外来了两个人。一个面向憨厚矮胖矮胖的,一个猪腰子却瘦了很多。两个人进来之后要了两碗面,就开始四处张望。店里这时来了几个人,几乎都是往福州城里卖柴火的樵夫。在这里只是进来坐一坐,要一碗热汤。泡着自己自带的干粮慢慢的吃着,只有林兴一个人大早上起来就抱着两根兔腿啃着,身上还穿着华丽的汉服。
在后世,汉服虽然贵,但是咬咬牙就可以买到,可是在明朝,穿这么一身丝绵混纺的汉服,最少也是一个富贵人家才可以。可是林兴也没带着随从,就这么一身华府的在乡村野店里大嚼,在一群樵夫堆里格外扎眼。
此时进来这两人相互使了个眼神。面相憨厚的矮胖子踱着步走了过来。对着林兴搭话到:
“公子是专们过来吃野味的?”
林兴还是不习惯被人叫做公子。放下手中的兔腿说道:
“不是,整好路过。”
胖子转了转眼睛笑眯眯的说道“公子怎么出来游玩,连个随从都没有。虽说临近福州城,但是听说也有劫道的呢”
林兴眉头一皱,说道,光天化日,朗朗乾坤,哪来这么多贼。
两人会心一笑,心想这是个雏。
矮胖子笑了起来:“说的是。公子,我俩一会准备进城做活,一看公子就是富贵之人,可否与公子同行,公子贵气逼人,想必一会进城的时候,城门官也不敢多做纠缠。”
林兴一听这人说自己贵气逼人,心中暗喜。满口答应了下来。
吃完了兔腿便和两人往福州走去。
俗话说望山跑死马。看着福州城不远了,可是真要走过去还得走一回。林兴虽然昨晚修炼了一晚上,但毕竟时间太短,后世亚健康的身体实在是坚持不住了。才走了半个多小时的路。林兴便要去路边的林子里休息。
“老王,咱们休息一回吧”林兴冲着矮胖子说到。刚刚同行的一路上,两个人对林兴一路恭维,才走了不到五里路,林兴就被这两人套出了底细。没有随从,没有功名。在福州没有亲戚。不会武功。
而林兴就知道安胖子姓王,麻脸瘦子行李,号称是泥瓦匠,进城做活。
主要是原界之主的烂好人影响了林兴,让林兴对一切陌生事物都充满了信任。
“林公子,咱从这条小路走吧,我知道路,比走大道要近一半呢”瘦脸老李说道。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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