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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尾鱼被人狠狠扔向岩石,鱼肚子翻腾了几下就只剩鱼尾无力的摆动,身穿狼皮袄子的雄壮汉子从腿上的布带拿出块碎刀片,手捏中段,尖锐的一端轻易的划破了鱼肚,鲜红血丝裹带着内脏顺着血液流了出来,腥味引来不少黑鸦和苍鹰,这些黑色的盗贼安静的立在树干上,岩石上。
汉子将内脏一把扯出,随手往后一丢,数只黑鸦再也按奈不住,扑腾着翅膀,似黑的闪电一闪而过,轻易的啄起一点内脏吞进肚子,慢了一步没抢到的只得“哇哇”的叫几声,转动几下头不甘心的重新飞进林子。越来越多的苍鹰聚集在一块,弯钩状的嘴喙细致的梳理着羽毛,尖锐的双爪稳稳的抓在石壁上,它们凌厉的双眼死死的盯着狼皮袄汉子。草草清理好内脏,简单的刮去鱼鳞,汉子狠狠咬下一大口鱼肚档肉,白花花的鱼肉和腥甜的血水杂夹在一起缓缓吞进了肚子,汉子吐出几根鱼刺,顺带着剔了剔牙。
很快,一尾鱼就吃得只剩个鱼头,汉子正嗦着,一只苍鹰实在忍不住飞扑而下,在坚石上磨过的爪子迅速而猛烈的抓向汉子的眼眶。汉子一口喷出鱼头,击打在苍鹰的脖子上,苍鹰没想到眼前满身血腥味的猎物还有如此反抗的能力,极快的拍打双翅往后扑腾,汉子狞笑着,右手伸出捉住苍鹰的一只翅膀用力往下一拉,左手顺势按住苍鹰的头,张开腥臭的嘴一口咬下再猛得一扯,大块的血肉连带着羽毛撒在地上,温热的血喷涌而出,一开始苍鹰还有力挣扎,过了一会就垂下了脖子,汉子浑身是血仰头笑着却没发出一点声音。围在一旁的黑鸦四散而逃,那些苍鹰丝毫不受影响,只是瞧着汉子的眼神中多了丝忌惮。
汉子胸口的伤势经过这么一折腾又迸裂开几道血口子,为了掩盖伤势和血腥味,他解开腰带,在夹层里掏出一些黑紫色的干粉,这些干粉是族里老人给他的秘方,有止血镇痛的奇效,只不过刚涂抹上去会较为痛苦,汉子随手从地上捨得一根木棍咬在嘴里,再从刚死不久的苍鹰尸体内抓了一把鲜血混着干粉迅速拍在胸口,剧烈的疼痛感让这多年从军的汉子差点没晕过去,口中的木棍一下子就被咬断,露出的一截在半空画了几个圈撞在地上。汉子浑身颤抖,豆大的汗粒从黏糊糊的结了块的头发中不停的冒出,喉咙中发出野兽般的嘶吼声,眼睛早被流淌的汗水浸没,模糊之间汉子瞧着一手持断刀,声披长袍的男人缓步走向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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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个月前,边尘按往常每月出城一趟,去侦查些北荒的情报。这些年下来,这瞧着不怎么靠谱的家伙倒是每次都能带回些震撼人心的情报,如今的北荒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尤其是这近几年,原先各自散落在各地的部族明着暗里都有不同程度的联系,一些部族进行了吞并整合,还建立起了一套阶级制度,最高统治者是那些部族的族长,他们决定着部落大大小小的事情,军队方面细分为左贤王第一, 右贤王第二;左谷王第三,右谷王第四;左大将第五, 右大将第六;左都尉第七,右都尉第八,左骨都户第九,右骨都户第十。这些大大小小的情报被装订成册急送入上安城,可次次石沉大海一点波澜动静都没,驻守在土城边的将士都察觉到一丝不对劲,可上安城那,通俗点讲就是屁都不放一个。士兵心里头想得就是该出征清剿,在边境讨生活的人就是希望能多斩获些战功,加官进爵来光宗耀祖,泥腿子,商贾出生投军的汉子基本都怀揣着这么点心思。
边尘和往常一样,一个人一匹马大摇大摆的往北去,走哪算哪,遇着岔路口了,爬下马,将银枪立在泥地上,任由它随意倒去,往哪倒就往哪走,幸亏军营里没一个人愿意跟着,不然迟早得被他气出病来,这次运气似乎并不太好,一路上走走停停连个人家都没遇着,只能委屈下自己的五脏庙,摘些酸涩的野果子就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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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粮和水凑合凑合。那一日,边尘刚吃过中饭,和往常一样躺在白义背上打着瞌睡,小白性子和主人差不多,兴致来了就撒欢了跑会,不高兴了就懒得动弹,嚼着草鼻孔朝天。那时正跑着呢,一个急停,“啪叽”一声边尘结结实实的和大地来了个接触,边尘埋着头闻着些许青草味的泥土本想骂几句小白,可就在这时,地面有些小幅度的震动起来,细微的尘土飞扬到了半空,较大些的砂砾蹦跳起来。边尘意识到了什么,一个螃蟹翻身往一旁的灌木草滑去,至于小白这不讲义气的家伙早就跑远了,后面边尘费了好些时日才寻到它,这憨货当时正给人家拉着磨盘磨豆子,瞧着还挺熟练。
边尘刚滚进草丛,在路的尽头就缓缓行进过来一只队伍,由穿着不同袄子的汉子组成,高矮胖瘦皆有,手里牵着一匹匹矮脚马,这类马匹不过人高,但耐力极好,能拖重物,是极好的商旅伙伴。边尘皱了皱眉,他没瞧出什么异样,可就觉着有些不对劲,带着些疑惑他如一只牛虻紧紧贴上了“这群牛。边尘俯身弯腰,掰开一根树枝,摘下几片叶子,只留着些许缝道,他背对着太阳,阳光被树枝和树叶分割成片成点,细细碎碎,一只肥硕的虫子慵懒的在边尘眼前散步。
边尘随着队伍走了几里路,忽然听到几声清脆的鸟鸣,夹扎着些蚊虫烦人的“嗡嗡”声,这时他才如梦方醒,察觉到眼前这只队伍不寻常的地方,除了马蹄跺地和口鼻的呼吸声,听不到一点闲聊声,这哪是客商,分明是只训练有素的军队,边尘有点好奇那些黄布袋里头装着些什么了,北荒军队向来并不常见,大多蛰伏在北地深处,轻易不会出动,这次遇着还是离着土城并不远的落鹰涧周围。
落鹰涧是土城老一辈人给取得名,涧属水,本位凶,夹在两山之间,落差不小,这条涧水没什么奇特,只是在春末夏初之际,成千上万的鲥鱼会顺着这条涧水去往北地湖群,这吸引来了不少苍鹰和黑鸦,苍鹰们索性将巢都筑在了两山之间的林子里,黑鸦作为苍鹰的狗腿子自然不甘落后,吃剩的腐肉都交给了它们打理,久而久之越来越多的苍鹰栖息落鹰涧内,迷路的牲畜和人若是入了这涧几乎没有生还的希望。
边尘折下几根柳条,这招还是他和村里的小孩儿学来的,将柳条编织成个圈套在头上,弄些阔叶子往头上随意的撒上,埋伏在林子里,等到入了夜,黑夜给边尘提供了极大地便利,他偷偷捉了个和自己身形差不多,出外小解的汉子,将汉子打晕用藤条结结实实捆住,嘴里塞入布条,换上皮袄,戴上棉帽,北地本就寒冷,更何况才刚出春,队伍里十人一组人人围着火堆,烤着番薯,土豆,玉米。货物和马匹用绳子圈在一处空地上,四面都有人手持长刀护卫。边尘双手来回滚着刚烤熟的地瓜,从中掰开,一股焦香味窜入鼻子,外皮微焦,内里香甜软糯,略有些粘牙,吃完一个番薯尤未尽兴,边尘伸手往地下的袋子里摸索了一番,是个香瓜,瓜皮大半橙黄,小半嫩绿,已然成熟,掏出原先主人的匕首,干净利落的剖开,分成牙片状,一个人搁那啃了起来。